连锁餐饮分会

连锁经营专业委员会章程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餐饮业连锁经营快速健康发展,搭建企业间交流、学习、合作、发展的行业平台,根据《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章程》,本着“合作、分享、共赢”的原则,我会成立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连锁经营专业委员会,章程如下:

        

一、 专委会性质

(一) 专委会作为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协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依照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二) 专委会须经协会会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通过方能正式成立。

 

二、 专委会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

(一) 专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一年举行一次,它的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专委会工作条例;

2、审议专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选举和罢免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

会员大会需1/2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过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 专委会设名誉主任、荣誉主任、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顾问若干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行业协会备案。专委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必要时可提前改选或补选。

 1、专委会名誉主任、主任分别从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常务理事及从事连锁经营的餐饮企业负责人中选举产生,秘书长由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秘书处派员担任。

2、专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入选需具备的条件:

①所在单位在行业上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

②热心支持专委会工作,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3、专委会会员单位(理事、常务理事)由我省从事连锁经营的餐饮企业、配送公司或服务商、研发机构自愿申请组成。

     4、专家顾问由业内对连锁经营熟悉,有较强的理论、政策研究水平的相关政府、协会、学研机构人员组成。  

(三) 专委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会议行使会员大会的职权,领导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会长会议由本会的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增加。会长会议的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制定专委会的工作计划,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3、决定办事机构、任免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4、筹备和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5、讨论通过专委会内部管理制度;

6、聘请顾问;

7、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8、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四) 专委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全面负责专委会工作;

2、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会员大会;

3、检查会长会议和会员大会的落实情况;

4、代表专委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 专委会执行会长、副会长应积极配合会长做好工作,并对会长会议、会员大会负责。

(六) 专委会设立常设机构——秘书处,负责闭会期间日常工作,并对会员大会及会长会议负责。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会长会议聘任。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专委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会员大会及会长会议的决议;

2、 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 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4、 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三、 专委会业务范围

协助行业协会做好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一) 行业管理

引导行业自律,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规范餐饮业市场。

(二) 信息发布

收集与发布与分会会员有关的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市场调查、需求信息等。

(三) 咨询服务

为会员企业提供网点规划、选址、品牌建设、财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特许加盟等方面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四)标准制订与宣贯
    研究推广连锁经营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制订各种行业标准;推广食品安全控制技术与标准,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五)产业发展

餐饮产业化、连锁经营管理、资本运作;企业品牌建设与分等定级认定。

(六)交流培训

组织本行业开展或参与国内外的各种技术经济交流活动,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开展专业技术、管理等培训研讨活动。

(七)政策支持申请

组织本行业企业申请政府各类行业政策协助企业做强做大。

(八)行业合作

组织本行业内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联合采购等各类合作,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专委会入会须知

   (一)申请入会说明

专委会委员由单位及个人共同组成。根据《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章程》对协会会员的有关规定,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承担协会规定的义务,自愿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者,经协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专委会委员。

   (二)申请入会条件

广东省内各类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的餐饮企业、加工配送类企业、中心厨房食品加工、研发机构、大专院校、咨询顾问机构等类型企业或机构,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凡拥护行业协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专委会。

   (三)办理申请入会手续

1、 填写入会申请表一份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

①单位简介1份;

②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④企业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

⑤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⑥提供电子文档文件:企业注册商标LOGO(JPG文件)、单位负责人简历及三寸彩色相片(电子文件可发送至秘书处公共邮箱:gra2008@126.com);

2、将申请入会资料寄至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

3、收到申请企业资料齐全后,协会秘书处将在两周内告知审核结果;

4、批准入会后,企业办理会费交纳;

5、发放会员证书及牌匾。

 

五、会员权利和服务项目

(一)权利

     1、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优先参加专委会各项活动权利;

     3、对专委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优先享受专委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料;

     5、可向专委会了解章程的内容;

     6、退会权。

     (二)服务项目

1、 信息及宣传服务

① 每期向会员赠送《新餐饮》会刊1本;

② 协会网站“会员专区”所提供的宣传机会,免费发布企业动态及企业介绍、图片信息;

③ 会员登陆协会网站,可浏览国内外餐饮服务最新发展趋势、有关行业发展报告及相关数据等;

④ 协会网站、会刊《新餐饮》、短信平台可为会员提供免费或有偿广告宣传服务;

⑤ 提供会员企业对外宣传、媒体合作及品牌推广等营销策略咨询服务。

2、 培训支持

① 根据行业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帮助企业制订管理培训计划;

3、 公关服务

① 根据会员要求,协助组织会员间交流,为会员之间搭建合作的平台;

②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会员的建议和需求,举办会员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话交流活动,增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维系;

③ 专委会组织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加强会员与餐饮企业、新闻媒体、金融机构、各国领事馆和有关协会的联系与沟通,搭建业务交流、互利合作平台。

4、 咨询服务

① 制订行业政策,提供行业法规及行业发展、规划等咨询服务;

② 为会员企业提供营销策划、人力资源、财税筹划、法律、商标方面的咨询顾问服务。

5、维权服务

① 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员维权要求,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② 以行业利益为前提,向政府争取扶持政策。

 

六、专委会会员构成

(一)餐饮企业:包括各中西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的餐饮企业

(二)加工配送类企业:从事中心厨房食品加工、配送、蔬菜配送及农副产品批发等服务

(三)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咨询顾问机构

上述企业或机构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凡拥护行业协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分会。

 

七、专委会会费标准

会员会费:按会员类别分别缴纳,每年缴纳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会员类别

 委员

(兼任协会理事)

 副主任

(兼任理事常务理事)

 常务副主任

(兼任协会副会长)

主任

(兼任协会常务副会长) 

名誉/荣誉主任

(兼任协会名誉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会费

 3000元/年

 5000元/年

 10000元/年

 12000元/年

 15000元/年

    

 

连锁经营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孙雄、楚东、谭海城

财税顾问: 龙永雄

拓展开发顾问:林更元

中央厨房配送顾问:杨宏德

法务顾问:王红杰

商业营销顾问:潘求辉

品牌管理顾问:潘殿伟、冯帼英

投融资顾问:周立

主任:真功夫

执行主任:百胜餐饮、绿茵阁、广州酒家、山东老家、拉丁餐厅

常务副主任:九毛九、禾绿寿司、广州蕉叶、洞庭土菜馆、堂会KTV

副主任:小肥羊、面点王、满记甜品、黄鳝世家、食养坊

秘书长:程钢   

副秘书长:黄瓒、邓国雄

委员:麦当劳、太兴餐厅、味千拉面、海港、稻香、大家乐、大快活、俏江南、湘鄂情、西贝、许留山、嘉旺、王品、毛家湾、黄记煌、DQ、永和豆浆、

面包新语、85度C、哈根达斯、仙踪林、炳胜、东江鸿星、桃园明宴、

澳门街、中森名菜、同湘会、金华安、蒙自源、银太阳、鹤留山、如轩、七十二街、华辉拉肠、一日三餐、佰搭果、骏德酒业、富隆酒业、龙茶坊、久久丫鸭颈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