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商务部关于推动餐饮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餐饮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餐饮业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调整、积极转型,大众化发展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经营负担重等因素制约了其创新发展的步伐。为进一步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切实减轻餐饮企业负担,推动餐饮业加快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餐饮业发展的新常态,以创新为动力,推动餐饮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餐饮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能力。
坚持政策引导。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完善并落实好促进政策,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围绕社区、商务区、人口流动集中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大众化餐饮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市场薄弱环节和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发展目标。通过优化环境,引导餐饮企业加速转型,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营养、健康、方便、美味的餐饮服务,推动餐饮业向大众化、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力争用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连锁化、品牌化餐饮企业,基本形成以大众化餐饮为主体、区域布局合理、城乡协同、各业态协调的发展格局,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的餐饮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创新发展。鼓励餐饮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推动餐饮实体店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或与网络服务平台深入合作,积极开发网上营销、在线订餐、电子支付、美食鉴赏、顾客点评等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外卖和外送服务模式,实现餐饮服务的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推动餐饮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探索多元化途径推动协调发展。积极引导自助餐饮、商场餐饮、外卖外送、商务餐饮、婚宴、寿宴、家庭聚餐、旅游团餐等多种业态协调发展,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不断完善城乡餐饮布局,在城市重点发展特色餐饮、休闲餐饮、快餐、团餐和社区餐饮,在乡镇地区着力提升餐饮服务规范化水平、重点发展农家乐餐饮。发掘和弘扬民族饮食文化,开发针对儿童、青年人、老年人等特定消费群体的特色产品,满足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三)开展集约化经营推动绿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本地文化、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本地特色产品,打造美食街(区),推动餐饮业集聚式发展。支持餐饮企业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直营、加盟等形式发展连锁网络,扩大企业规模,提升品牌知名度。积极建设中央厨房,实现原辅料的集中采购、产品的统一生产、统一配送,同时建立绿色餐饮原辅材料基地,向种养、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完善有机餐饮行业标准,鼓励餐饮企业以绿色化为方向,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在生产的各个环节推广应用新型节能技术,创建一批“环保典型示范企业”,大力倡导绿色消费。
(四)实施标准化管理推动开放发展。加快构建餐饮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引入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建设现代化食品溯源制度,增强标准覆盖面和适用性,加强标准在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应用,引导海外中餐企业采用国内中餐标准开展规范服务。鼓励特色餐饮企业通过参加美食节、展会等方式,加强国际交流,提高中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中医、中国文化服务出口扶持政策,支持建设“中餐海外推广中心”,鼓励有实力的餐饮品牌企业到国外开设经营网点。主动加强与海外中餐业较发达的国家协商,逐步解决食材、人才准入等制约餐饮企业走出去的难题。
(五)围绕大众化目标实现共享发展。鼓励高端餐饮企业发展大众化餐饮网点和品牌,优先供应大众化餐饮产品,提供平价特色服务。引导餐饮企业在社区、学校、医院、办公集聚区、交通枢纽等地设立经营网点,大力发展早餐、快餐、团餐、特色小吃、食街排挡等民生服务业态和品质化的特色美食。加快建设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覆盖居民社区的早餐供应体系,着力发展营养、卫生、美味、经济的中式快餐和风味小吃,鼓励发展面向老人、中小学生、病人等特定消费群体的产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餐饮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餐饮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餐饮企业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卫生规范,消除安全隐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促进餐饮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各纵向和横向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搭建政府、协会和企业沟通的平台,统筹推进餐饮业转型发展的促进工作。
(二)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措施。根据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合理降低餐饮企业年检、环评等标准。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简化征管程序,切实减轻餐饮企业税费负担。设立餐饮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完善用地保障措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支持餐饮企业开展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电子商务应用以及建设中央厨房和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
(三)健全法规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加快完善特色餐饮产品和服务标准,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完善质量评价体系,重点针对企业诚信建设、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对企业行为、服务流程、商业信用提出要求,及时发布质量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烹饪专业,鼓励搭建在线教育平台,将学校教学同行业实践结合起来;支持开展校企合作,加大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切实提高培训的专业性、有效性;鼓励餐饮企业传承优秀技艺,引进境外优秀人才,提升餐饮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四)完善行业统计,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商务部统一部署,继续完善统计指标,改进统计方法,支持建立政府与社会紧密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在企业投资、市场运行等方面提供信息引导服务。总结餐饮业转型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借助新闻媒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典型引导,定期向商务部推荐优秀企业典型、安排采访报道,营造促进餐饮业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支持行业协会在业务交流、倡导餐饮节约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行业协会要加强统计分析,及时掌握餐饮业发展动态,总结餐饮业转型发展的情况和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机构建设餐饮企业信用数据库,推进诚信经营示范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鼓励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建立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