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2017年度“岭南名小吃”评选认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2017年度“岭南名小吃”评选认定的通知
各市、区餐饮(饮食、烹饪)协(商)会,各餐饮、有关企业:
为弘扬岭南饮食文化,挖掘民间传统小吃,打造特色餐饮、食品品牌,加强各地饮食文化交流,促进民间烹饪技术与艺术的交融与创新,倡导文化传承、绿色、安全、健康的饮食潮流,推动广东餐饮产业的持续发展,在广东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的指导下,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广东省粤菜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各地市餐饮(饮食、烹饪)协(商)会共同举办2016—2017年度“岭南名小吃”评选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称
2016—2017年度“岭南名小吃”评选认定
二、主题
挖掘传统小吃,传承民间技艺,弘扬美食文化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旅游局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广东省粤菜产业发展促进会
协办单位:广东省各地市餐饮(饮食、烹饪)协(商)会
合作媒体:美食导报、广东盛宴、红餐网、腾讯大粤网
四、申报事项
1、各企业自行申报或由市、区协会推荐参加评选,填写申报表,连同参评产品的图片和产品样品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评定办。
2、协会将组织评审会对申报企业和产品进行专家评审,并向企业发送评审结果,不收取申报、评审费用。
3、审核合格的被推荐企业及其小吃将在多家公众和餐饮、食品行业媒体发布评选结果。
4、凡获奖的单个品种需缴交牌匾制作费及宣传费用1000元。
5、评定办公室设于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餐饮连锁协会 秘书处
联系人:汤晓枚 18688869396 330396850@qq.com
广东省粤菜产业发展促进会 秘书处
联系人: 邓国雄18688869399 dengguoxiong@126.com